強制執行判決是一種收集債務的方式,這可能是一種
金錢問題或其他問題(例如,兒童團聚,動產
交付,交付或逐出房地產)。債權人
應該有命令或其他可以視為法院命令的文件
依法啟動執法程序進行判決。法院
包括履約在內的命令也可能需要執行程序
有判斷力。
因此,在判決程序中,與
無需判決的程序是,必須事先作出法院判決或其他
被認為適合啟動執行程序的文件。
這是債務人可以使用的債務執行程序方法
有法院命令。判決應附在執行要求之後
訴訟。無法基於以下情況開始未經判斷的執行程序
判斷。要求執行程序的時效期限為10年。
如果法院命令中不包含來自
法院命令的日期。只有法院命令的當事方可以提出強制執行
進行判斷。甚至是法院決定的律師費
該命令屬於律師,律師不能代表其開始執行強製程序。
主張執行判決的條件
強制執行程序的要求包括《公約》第58條所述的內容
執法和破產法,法院判決或其他文件,其中
就像上述決定一樣強大。如果有多個債務人,
他們的債務沒有具體說明,或者全部對債務負責
根據法院命令,所有債務人均應承擔同等責任。
啟動執法程序時,除以下費用外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報名費。法院命令的金額應說明為應付款。
執法局負責發送執法程序的要求
以及執行令安排與債務人的法院命令不符。債務人可能
要求通過執行中的無限期申訴撤銷執行令
法院,如果執行命令違反了執行程序的要求,並且執行命令。
在債務追收中,除非債務人在以下時間內償還執行令規定的債務
強制性期限(通常為7年)或交貨,法院命令可能會強制執行
由收債辦公室進行。提出各種反對或投訴
執法法院在執行程序中進行判決。投訴
法院命令的差異不承擔時間責任。
如果債務人在執行命令規定的時間內未履行其義務,
他/他必須將上訴法院的中止執行作為上訴
法院命令可能不會中止執行程序。
法院命令的撤銷可以中止執行程序。如果是局部的
反轉,這部分反轉可能會暫停。
如果債務人不依法院命令交付動產,
為維持債務,它是強行從債務人手中拿給債權人的。債務人可能不會
避免通過支付財產的價值交貨。
關於兒童交付的法院命令的執行
並與孩子取得聯繫
除非有關家庭法和人身法的法院命令最終確定(民事
程序代碼,第443/4條),它們是不可執行的。如果債務人沒有
在下達執行命令之日起的7天內分娩,
執法局必須將被強行帶走的孩子從
債權人投訴後,未履行或阻止其履行義務的債務人
履行法院命令引起的責任可能被判六個月預防
由執法法院拘留。
關於法院的召集和交付的法院命令的執行
如果採取執行令的債務人不驅逐並自願交付,
房地產給債權人,通過強制執行法院將房地產交付給債權人
訂購。除非最終確定有關房地產權利的法院命令,否則它們是
無需執行程序。此事可無限期投訴。
如果房地產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則如果該第三方是
承租人和他/他從債務人那裡租用該房地產,應將第三方驅逐為
債務人。
法院關於執行職務或職務的命令
不
如果債務人的履行是執行法院命令的唯一方式,
債務人不履行義務,執達主任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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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範圍,執行法院決定採取預防措施
根據第343條,在索賠人提出申訴後拘留債務人。
但是如果債務人的履行不是履行法院工作的唯一途徑
訂單,如果債務人未按照索賠人的要求履行合同,
該工作是由專家計算的,該工作可能由第三方自
它的成本將從債務人那裡收取,而無需任何法院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