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鞏固與土耳其的貿易關係並確保連續性,位於國外的商業企業可以開設分支機構或建立聯絡處。根據《外國直接投資法實施條例》第4857條,經濟部可以准予根據外國法律成立的公司;在土耳其不開設任何商業活動的條件下在土耳其開設聯絡處。該部還可以指定許可證的期限。聯絡處除了從事任何商業活動外,還可以充當參與公司代表和招待,溝通和信息傳遞,規劃和技術支持,以及作為母公司在國外的代表。儘管聯絡處受限制從事商業活動;它仍然可以在國外市場上代表其母公司,並通過進行必要的研究為母公司提供信息。
聯絡辦公室可以轉換為公司或分支機構,然後進行商業活動,前提是要滿足建立公司或分支機構的程序。
聯絡處上一年的支出必須記錄在案並與匯入國外聯絡處帳戶的外匯銀行對帳單一起存檔。聯絡處有義務向有關機構或副部長報告其所參與的去年活動;通過向他們提交信息表格,直到每年5月底。相反,擴展請求將不會被評估,並且官方授權將被永久取消。
為了使聯絡處免徵所得稅;
- 向土耳其提供服務的自然人的雇主必須是有限的納稅人機構,並且該機構不得從事任何牟利的商業活動。
- 在聯絡處工作的員工必須提供服務,並且必須在考慮金錢的前提下提供服務。
- 向聯絡處員工支付的款項必須為外幣。
- 要求員工工資單由聯絡處或代表聯絡處準備。
在聯絡處工作的僱員還應免除工資所得稅和印花稅;由於根據僱傭合同與雇主一起工作,根據《社會保障和一般健康保險法》 5510,他們還可以享受短期和長期保險以及失業保險。
但是,如果被派遣國與土耳其之間有社會保障協議,並且已經獲得了所需的SSİ(SGK)豁免證書,那麼從國外被派遣到土耳其聯絡處臨時工作的員工; 則這些僱員可以免除其國籍的社會保障義務。
聯絡處的行政費用可以由行政和財政事務部分配給聯絡處的撥款來支付,直到分配給該辦事處的預算撥款足夠。
在以下情況下,可以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和相關協會的建議關閉聯絡處
- 由於立法框架,辦公室的活動被暫停
- 他們的服務能力和數量減少
- 無法支付應計費用